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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上海召开宣贯会

来源:|发布时间:2012-04-11 15:06|浏览次数:
      为尽快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有关“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特联[2011]137号)的要求,配合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作有序开展,2012年3月16日至17日,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上海市组织召开了由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第一期宣贯会”,参加宣贯会的有来自从事起重机械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使用、监管等单位及相关配套件企业的有关人员共计160余人。
         
 
      会议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赵春晖主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二司韩泓处长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尚洪处长出席会议并相继作了讲话。韩弘处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当前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尚洪处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并指出相关的法规将按照该标准的规定进行修改,按照国质检特联[2011]137号文的要求,2013年所有新制造的大型起重机械必须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2015年底尚未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大型起重机械,将不予使用,要求起重机械行业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会上,尚洪处长还就企业关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解答。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二司韩泓处长在会上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尚洪处长在会上讲话
     随后,标准负责起草人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邱思明高工和黄飘高工结合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编写的“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宣传与贯彻教材”对标准的制定过程、制定依据、主要技术内容和应用实例等进行了介绍和讲解,并对参会代表提出的有关标准内容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代表普遍反映主讲老师在宣讲过程中,结合了产品的实际应用,对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讲解的也比较透彻,对以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家标准《起重机械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是在起重机械原有控制系统的基础上从功能方面规定了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一般原则,系统的构成、监控、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涉及的机种包括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架桥机及升船机等。为使该标准能够更好地得到贯彻实施,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开展对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工作,提高我国起重机械的本质全性,减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还将相继在郑州、成都、大连举办三期宣贯会,希望各有关单位能够积极派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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